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婚宴在男人家举行。 收到的礼金是共同财产吗?婚礼与女性的家没有关系,女性的家没有婚礼。 这是男人的财产吗?

2020-03-04 13:2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上述第
    (二)、
    (三)项情况的话,女方需要返还,否则女方就不需要返还彩礼。
  • 如果你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所收取的亲朋好友礼金,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亲朋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你们是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各方所收取的礼金,应认定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关键在于你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 另外,如果你所说的礼金,是依农村习俗提亲给予女方的彩礼,彩礼是否能够要求返还。根据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仅供参考。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
    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后产权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债,那么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
    3、婚前夫妻共同购房。如果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能显示房产属于两人共有,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购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父母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名下,默认为对子女的赠送,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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