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结婚离婚的儿子和女儿,最近发生了家庭暴力事件。 男性家庭暴力受到法律制裁被要求补偿的是什么?

离婚
2020-03-04 15:2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您好,家暴的情况你可以报警处理,可以日后离婚的证据,根据《婚姻法》以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您可以向相应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您所述,为您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机率很大,我所办理了大量此类案件,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
    如需专业律师指导并争取应得夫妻共同财产、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请来电详细说明情况,以便为您制订专业高效的方案。
  • 婚后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寻求救助
    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
    2.所在单位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
    3.国家机关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婚姻法》第43条第
    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