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签订了一份出租车合同,不是因为车主背靠背,因为前一段时间的事故要修理,那么一部分定金,应该付吗?

其它
2020-03-04 16:5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用车辆到期后,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中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承租人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 1、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3、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 乘坐出租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乘坐出租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  
    1、建议先做伤情鉴定,将你的出院小结、病历资料收集齐全,到有鉴定资格的法医鉴定单位做伤情鉴定,鉴定可以确定:伤残等级(若有伤残)、预估后期治疗费用、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和等级、营养费数额等。  凭鉴定,你可以向出租车主和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营养费、鉴定费的。  
    2、可以先找出租车司机或是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对方不赔时,去法院起诉出租车司机及其公司和保险公司,搜集证据以及了解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对维护你的利益而言非常重要。  
    二、乘坐公交车摔倒谁的责任  从上公交车之时,即与公交车运营公司成立了城市公交汽车客运合同。而公交车运营公司作为客运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乘客提供公交运输服务并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公交车运营公司为免除自己的责任,必须举证证实乘客的伤情是其自身健康原因或者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等。  《合同法》第293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因乘坐公交车引起的赔偿案件,其中包含了两种法律关系:一是道路交通运输合同关系;二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如果在同一案件中存在以上两种法律关系,即合同违约与侵权赔偿竞合,合法权益被损害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选择其中一种法律关系以维护自身权益。但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属于一般民事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丁大妈若以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作为起诉的法律依据,必须举证证实损害事实的存在,即交通事故确实发生,并且交通事故与自己受伤有因果关系。但因一些客观原因,交警部门无法认定当时交通事故是否发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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