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男性与其他异性的关系不正当,夫妻感情破裂,女性仍在哺乳中,2年内没有工作,因此夫妻没有共同的财产,所以只有婚前财产来自家和父亲的钱,没有财产! 能给我赔偿吗?

2020-03-04 17:1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 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4.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6.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7.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8.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夫妻双方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其中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夫妻一方有通奸、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
    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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