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债权人,现在起诉了,法院却找不到债务人现在的住处,法院叫我去找债权人,我怎么也办不到,法院不想公告,请大师告诉我

2020-03-04 19:1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人民法院在穷尽其他送达手段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会采用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经公告一定期间后即视为法律上已经送达被告,可以开庭缺席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债权人如何向法院起诉讨债?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准备好证据: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3、写诉状:网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如果有条件,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诉前保全,这样就有保障了;

    5、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

    7、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了,你们双方都不上诉,则判决生效;

    8、如果对方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还款,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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