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就私人借款进行商量。 我有女朋友,男人借了钱。 妇女借他还了二十万多万人。 现在想分手,男人没有钱。 说要还债,怎么才能生效?

2020-03-04 20:1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欠条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一般都是有效的。债主可以根据欠条上的约定要求对方还钱,没有约定还钱期限,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不还的话,起诉对方。通常诉讼时效是三年,纵然是过了诉讼时效,也还是有效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带上欠条,面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