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16名男性20.关系对象是,女性7个月怀孕的男性要解决堕胎问题,父亲要让男性接近,5万个自私,间接回到男性15岁,现在67年来男性起诉,请女性做些什么准备,未成年人可以赔偿吗?

2020-03-04 20:4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4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39条、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作出判决。男女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利等,应依法予以保护综上所述,我认为问题所体现的意思,使用“赔偿”进行描述应当不是很恰当,因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妊娠,以及女方的自愿终止妊娠,都不应属于男方对于女方人身权利的侵害。
    既然谈不上侵权,就不应属于赔偿。但是婚姻法在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形,单纯的感情不和,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是肯定要适当考虑并照顾女方的,女方得的共同财产肯定要多一些特别本案中涉及的女方刚刚终止妊娠的情形,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官更会予以适当考虑的。
    这就体现出了对于女方身体上受到的损害的适当补偿。但是这种补偿不属于赔偿性质的这是肯定的。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却生育子女的,就是违法生育行为。
      怀孕并生育子女的,不在于对成年或是未成年的界定,而在于男女双方是否已登记结婚。
      合法的婚姻状态下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才是合法的生育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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