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我一个喝醉的用水果刀刺伤小腿肚,但达不上轻微伤。如今公安部门对另一方做出了治安拘留十日,处罚500的惩罚。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治安处罚
2020-03-05 06:3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涉嫌犯罪才会刑事拘留。
  •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酒驾是指驾驶车辆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情形,酒驾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所以因酒驾被拘留的属于行政拘留。酒驾拘留15天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