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替他人贷款担保他如今没有钱把金融机构本钱还了学年,也有贷款逾期的贷款利息没还。金融机构如今将我加入黑名单了,我想问一下我何时能漂白啊。也有贷款利息他如果一直还不上之后会危害我的小孩子念书吗?

2020-03-05 07:2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几种后果:
      
    1、以后可能有还款能力的,债务人应分期偿还。
    这种情况是说,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欠款,但是债务人通过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为能够慢慢偿还欠款。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经双方协商,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书等。
      
    2、失去还款能力的,就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此种是指债务人目前没有偿还债务的可能性,且债务人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实不可能再有凭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财产的可能,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只能就债务人现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3、恶意不还的,债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逾期利息是指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逾期利息和逾期贷款息息相关,关系到用户的信用问题。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计算:逾期罚息=逾期本金*罚息率*逾期天数。
    决定逾期罚息多少的有三个决定因素,一个是逾期本金、一个是罚息率,还有一个则是逾期天数,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越大,逾期罚息也就越多,而罚息率每家机构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一般在现有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不符合贷款用途的可加收至50%-1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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