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们两兄弟有一个住宅基地。 现在,政府在分行设置了一所住宅,房价是平民价格。 我们是老板自己掏钱买的。 拆除了家里的住宅基地,我们还留着吗?

2020-03-05 07:5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房买卖费用

    买方卖方

    契税:总价*
    1.5%

    印花税:总价*
    0.05% 总价*
    0.05%
    关于房屋买卖的交易手续费:3*平方数 3*平方数
    拆迁安置方:总价*4%

    土地出让金(公房):总价*1%

    土地登记费50元每件

    印花版税5/件

    房屋登记费80元/件

    工本费10/件

    通告费(境外人士)200/件

    (通过中介)

    中介费:成交价*1% 成交价*
    1.5%

    过户代办费:200元 200元

    按揭代办:400 水电过户200

    评估费:评估价*
    0.44%

    他项权证190

    营业税。5年内出售
    5.55%

    个人所得税总价*
    1.5%

    高档住宅:总价*3%

    高档住宅增值部分5年后出售也要交
    5.55%的税
  • 确定补偿款不对的话,那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权: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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