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年我卖房贷和别人,买家支付银行的货款,但是因为买家有7次逾期记录,银行发出不良信用报告,现在去银行不能支付货款了,所以我现在怎样恢复银行的信用,谢谢

2020-03-05 10:5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
    1、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及抵押,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 一、按揭买房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已与公司签订了《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较低为30%以上;
    3、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二、按揭买房提供资料
    1、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30%以上房款收据;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 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①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②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③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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