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只有30,000,对方写了30,000,60,000,有证据表明对方写的更多,如果对方恶意起诉,只能借款30,000?

2020-03-05 11:2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借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要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想证明借款关系存在,那么应该提供借条,或者人证,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进行证实。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借款后借款人不按时履行义务还款的,贷款人可以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履行义务,胜诉后判决生效,对方仍不主动履行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不需支付费用。
    诉讼要交诉讼费,简易程序150元,普通程序3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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