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两年前买的被拆迁人的房屋,那时候暗地里签了协议书,房产证出来后帮助我产权过户,但是如今房产证出来了,屋主不想要产权过户了,想与我关键点钱,实际要多少钱也不用说,这一事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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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
遗嘱继承人或
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
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
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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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交税: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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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自过户被他人收养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养子女成年后,对养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
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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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