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支付员工四个月的工资,社会保障每月扣除一次,但是不支付工资,员工被要求自动退出社会保障,并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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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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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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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
1. 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 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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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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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