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给亲戚28万,他没有钱还,从新的付款合同,每月分期付款,但他还是不回,我该怎么办?

2020-03-05 13:2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手机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付款,如果无力支付的到期金额达到手机总价款的1/5,卖方就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手机使用费,当然,卖方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支付尚欠的全部价款。
    3、无力支付购买手机价款的,双方之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对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而不能通过刑事法律程序解决民事纠纷,通缉抓人是刑事措施,不能用来解决民事纠纷。
    如果是银行的话 你的限度信誉会受到影响。假如说有,能力还的话还是尽量,把钱还了。毕竟。不要走到法律程序,那一方面。到那时候,比较麻烦了。如果是私人公司有可能讨债的找上门
  • 应该如何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1、如果是在审理中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后,当事人撤诉的,则如果对方不按期付款的,当事人只能另行再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由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本来就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的,则如果对方没有按协议分期付款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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