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该问题中,由于当事人已经放弃
遗产继承,又反悔的。那么。当事人之间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