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恋爱已摆桌订婚,年节男方家庭给女方钱和物,准备结婚,给了一万一千元彩礼还有三金,现女方突然要退婚,彩礼肯定要退,三金和订婚V摆桌钱及年节给的钱和物是否能作价退回,夲地风俗习惯是女方不同意,提出退婚,要全部退回及作价给付男方,法律上有何规定及解释。谢谢!

2018-07-03 09:0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们已经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涉及到彩礼的问题,根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订婚,不是结婚必经的法律程序,订不订婚,不影响结婚和离婚。
      如果你和男友订婚了,现在想退婚,应退还男方赠与你的一切财物。
      结婚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登记手续,则退婚时就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应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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