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律师以下问题

第一个问题:

介绍事故情况…名叫丁杰…男…48岁原籍延寿人,伊春市城市户口于5月20号在伊春用自己九米二长货车给货主拉铁轨到阿城区老孟停车场于21日早七点10左右在货主雇的吊车卸货时吊车司机不考虑操作现场安全问题,严重违反国家安全法导致拉货司机丁杰被起吊掉落铁轨当场砸死在车上?

第二个问题是:车主用电话通知只能赔付50万,我们没有同意直接就要了75万,这个钱数能不能要回来?

第三个问题:这种情况下,死亡这边有男孩15周岁,老人74周岁…妻子有病是肝d抗病,妻子重病在身常年定期住院治疗,家里就这一人支撑着家庭,因丈夫这次死亡后续家庭上有老下有小,本人没有劳动能力,能否得到一定数额赔偿,孩子上学还得需要一定的费用,这些情况用什么方法解决?

第四个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咱们走司法程序连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能赔偿咱们多少钱?要算细点?

第五个问题:针对刑事案件那边咱们怎么追究责任,对方能否判实刑?

第六个问题:在问一下误工费和其它费用怎么算?

第七个问题:丧葬费怎么算,是不是人均月工资*6个月?

第八个问题:在问一下国家近期新出台的死亡赔偿法数额是多少?

第九个问题是:如果法院在刑事案件中给司机判缓刑,咱们怎么办?

2018-09-12 16:5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作为刑事诉讼的两项制度,在表面上有些共同特征,最明显地表 现在刑事辩护人与代理人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们都不是基于本人利 益参加诉讼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 诉讼地位不同
    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都非刑事诉讼主体,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 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 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2. 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 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
    3. 权限范围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授权问题;而刑 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4. 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是由被代理人授予的,且不能超出被代 理人的权限范围。
    5. 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 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6. 活动名义不同
    刑事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时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活动时 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 你好,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