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卖房,签了居间协议,那时候充分考虑购房要装修房屋愿意付首付款后提早拿房,之后回家了后感觉有风险性,我拿房以后他将会不付尾款,能否规定变动协议书为产权过户后拿房?假如购房不愿意我是否要二倍退还订金?

2020-03-05 16:3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若因买方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签约,或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不论认购书中是否规定定金的处理方法,属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卖双方因对预销售合同及补充合同内容难以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契约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三)若因卖方没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式合同无效的,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因此所受到的其他损失。
  •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预期利益是建立在合同得到履行的基础上,他不是已有财产的损失,而是未来预期可获得的利益。
    让当事人对其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负责,必然使其承担的风险与取得的利益不相对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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