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是中国台湾的,我们结婚了两年了?一直也没有同居生活,如今我又联络不了他,我要离婚,要如何离,假如提起诉讼,必须多长时间退亲,能够A交到刑事辩护律师办吗?必须是多少花费?

刑事辩护
2020-03-05 16: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我国的政策法律对于处理婚约时的注意事项:  
    1、处理一般群众婚约应注意:  ①、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是否结婚,完全以结婚登记时的意思表示为依据;  ②、订婚必须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三人代为订立的婚约,当事人无须受其约束;  ③、订婚的男女必须没有法定的婚姻障碍,且须达到一定的成年年龄;d、当事人自行订立的婚约,以双方自愿为履行条件。双方均要求解除婚约时,可以协议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时,可以单方解除。e、解除婚约一起的财物纠纷,应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赠与一般不返还,价值较高的酌情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处理军人婚约应注意:  ①、婚约基础比较好,没有解除婚约的重要原因,有恢复和好前途的,应说服教育不予解除;  ②、婚约关系不巩固,没有结婚前途的,应通过军人所在组织,对军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予以解除。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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