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回家,免费乘车,但司机造成事故,导致我住院。司机应该赔偿,警方因为对方是老人的家,所以不要赔偿。我不应该付钱!

2020-03-05 17:4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公平原则,车主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对搭车的的赔偿依据情形不同,赔偿主体不同。
    1、交通事故是由于另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是由于无偿搭乘的驾驶人造成的,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一定全部赔偿,赔偿份额要根据无偿搭乘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而定。如果没有过错,驾驶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大部分责任;如果有过错,可以按照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如果有重大过失或者其损失是由于无偿搭车人自己的故意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免责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1]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 “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该条同时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那么问题就出现了。这里所说的“致害人”指的是谁,是不是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最终的实际赔偿者还是醉酒驾驶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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