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张空的,叫我签字按章,可最后一张都没有给我。看到行政处罚书上写罚款到银行交,可是警察直接叫我在派出所交,也没给个收据和发票,说是我初犯就放我走了。我想问一下,以后会不会还找我啊?会不会通知我单位或家人?开无犯罪证明能开出来吗?对我以后工作会有影响吗?后悔死了,请懂的人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2018-09-12 17: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 一、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搜索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 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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