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感觉到刮伤别人的车,我没有感觉到,离开现场,警察打电话给我处理,车主和我解决了它,自私,警察也没收了我的车和驾照,这就是为什么,要逮捕多少分

2020-03-05 18:2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 驾驶证被扣,是交通事故的一种处罚措施,而非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有权作出该处罚的主体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
  • 扣1分情况: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未放置有效检验命格标志的机动车;
    3、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机动车。
    扣2分情况: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情况: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林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4、转变的机动车未让起先的车辆、行人先行;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6、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7、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8、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9、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扣6分情况: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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