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我男朋友借了4000英镑。当时,他打电话给我妈妈的银行卡。现在他不想见面或在一起。他让我还钱。如果他不这样做,他会在他的家乡起诉我和我妈妈。当时,他在微信上说他帮我买了一部手机,没有写借据。我该怎么办?

2020-03-05 21:4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第
    一、债务是否会牵涉到您的婚前个人财产,要看这笔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您的个人财产追究责任;否则,债权人无权向您主张债权,更不能牵涉您个人婚前财产; 第
    二、房产虽然是您父母全资购买,但是登记在您名下,所以,债权人可以就此追究债权; 第
    三、就还款问题。没有能力还款,并且该房产是您和家人唯一住房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该房产,但是您夫妻依然要承担债务。另外,您可以与债权人和解,协商具体的还款方式。
  • 若债权人没有借条,而债务人又一直不还钱,债权人可以:

    1、可以起诉,但是债权人为了实现主张债权的诉讼目的,在债务人当初并未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借条的情形下,应当搜集到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后,在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

    2、虽然债务人并未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或欠条,但是债务人亲口承认债务,包括数额、币种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的录音也属于能够证明债权的合法有效证据之一。此外,银行转款记录、知情者认证或书证等证据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债权人虽没有借条或欠条,但是掌握到了足够的辅助证据,且各个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会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支付令申请。
  • 您好!首先,借条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需要给债务人合理宽限期; 其次,因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有借条借款人不还钱,只要没过诉讼时效到法院起诉就能受理,胜诉希望很大。
    借条是民间借贷案件最常见的证据之一,但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配合借条去诉讼就更好了,所以民间借贷给借款人钱是时候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以便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民间借贷的诉讼程序和普通的民事案件的程序都是相同的,首先你要写一个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当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住址、单位、联系电话等,之后是明确的诉讼请求,你的案件就是请求判令被告向你偿还借款1万元,如果有关于利息的约定可以再把利息加上单核本金要分开写,其次就是事实与理由把借钱的经过简单写一下,诉状写好后,和借条复印件一起递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立案后会转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对被告进行送达安排开庭的时间,庭审后会作出判决,生效之后如果被告不履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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