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的工资表以外的工资表加上工资表,能支付工作上员工休息日的工资吗

2020-03-06 06:2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形:  
    (1)无明确期限,即只是笼统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限届满前,没有具体的提前期限的规定;  
    (2)以天数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  
    (3)以工作日为单位规定一定的期限,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1、已经工伤认定,还没有进行伤残鉴定的,正常情况下,仍在医疗期内的。医疗终结日期,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的时侯,会写在鉴定报告上面的。
    2、地方停工留薪的目录只是一个参考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那个规定的范围的,一般地方规定的时间是足够恢复的。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4、如果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离职处理,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合同期间的工资损失的。
  •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如你个人不确定,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由此可判断的停工留薪期是否期满。
    n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你认为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去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n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n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单位按月支付。n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n应发而用人单位停发的,届时在工伤待遇赔偿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阶段,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n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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