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土地在老家,结婚后户籍转移,老家的土地全部被占有。 我能享受和村民一样的待遇吗?

2020-03-06 06: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迁移。办理迁户口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不能象其他财产一样,以所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或子女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一般应归于其抚养人享受,予以共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 离婚后在结婚,想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可以自己立户,如果自己暂时无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他家属的户口上,把他们的户口本也带上。

    当然,也可以直接分户,就是两个户口本,两个人都是户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样的。
    很方便办理的,在户政窗口,民警会根据你的现实情况帮你选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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