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要资询一下,前一段时间我将三万块钱用手机银行转账出借了我妹夫,他如今与我亲妹妹分手,他不愿帮我钱,也有在哪上下班的薪水,我想问一下这钱还能要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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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回。已进行消费,对方已履行了
合同义务,所支付的钱款并不能要回,除非对方存在严重违约的情形。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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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建议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 法律依据:
1) 《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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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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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