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都是结婚前签的房地产申购确认单,只签署了男性姓名,结婚后由男性申请贷款和首付款,买房合同上只写了男性的姓名,我想问一下这套房地产归属于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3-06 09:1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房产属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至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你需到法院起诉,女方有年龄的因素,结婚多年之后,女方年龄大了,离婚之后很难二婚,而男方则不一样,如果你一定坚持要离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在财产方面可以为你尽可能多争取,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工资之外,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都想在离婚后拥有原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不愿要对方的补偿。
    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之间的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归谁,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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