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朋友喝酒打架两方都受伤!对方轻伤报案抓人!派出所让朋友交10000元让回家了!后来又抓紧去让再拿2万!让回家筹钱!朋友没钱跑了!警察也没在打电话抓人!请问现在还有事儿吗?

2018-09-13 08:5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喝酒打架,不一定会定罪为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只是侦查机关,对涉及的罪名,只是初步拟定,也就是涉嫌,最终以什么罪判刑,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构成刑事案件 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拘役或者是管制,受害者家不同意调解,就会被判刑,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最多不得超过37天,一般这个30天之前公安局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下来批准逮捕之后,择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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