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借我4000元还债,2019年1月底还清。 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找不到人,微信也不回来,电话打不通,对起诉有用吗? a.a

消费者维权
2020-03-06 10:0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房产证、双方的协议、买方的身份证、公积金帐户证明、业主受到首付款的收据; 双方办理产权转移,新的房产证下发之后送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审批办理; 按照管理中心要求提交证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 抵押登记完毕之后放款给卖方.
  • 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即向法院申请保护其权利的期限,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
    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话,如果他没有还款,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你就要经常要求其还款,这里要注意你最好要有证人可以证明你去催他还款过,带个人一起什么的都行,这样可以把诉讼时效后延,而且即使到法院你也可以多一个证据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不还,如何追讨债务?
    1、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3、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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