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死了,但现在没有继承遗产。 他生前的公司有很多人合作。 他曾经委托别人处理公司的委托,现在这个委托书有效吗?

2020-03-06 11:0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但委托律师可以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上可以给予很好的帮助。  因遗产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并列其他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为被告,同时向法院提交死者的死亡证明、需分割的遗产的证明、原被告与死者有继承关系的证明等。
      在请律师代理诉讼时,应该将案情如实地向律师反映,以便律师能够正确地决定如何诉讼;对于已有的证据材料,也应该全部向律师提供;对于暂时没有的证据,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
      同时,委托律师时,应该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就委托权限、律师费支付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根据规定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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