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友企业的股权一部分出让帮我,企业拟定了个股份转让协议,她们企业全部的公司股东都愿意股权变动,而且都签名盖公章了,还盖了公司公章,但沒有到工商局去变更公司股东名字和公司股东持仓市场份额,想资询下这一协议书有法律法规效用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3-06 1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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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立公司前,各股东基于确保公司顺利设立、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等因素考虑,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保障各方的利益。尽管这类股东间自己制定并签订协议,通常都是有效的,但是某些情况下,合作协议也可能会无效,从而损害各股东的利益。
合作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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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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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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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