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饭店消费收银,4月1号上下班的,4月21号离职。那么我的薪水应当咋算?是一个月薪÷21.75×20吗。

2020-03-06 11:2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完全可以提前3天申请离职,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至于薪资,在劳动合同里就应该有规定试用期薪资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就是了。如果没有在合同里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条款,公司给你支付的薪资不得低于公司内部同岗位人员的最低薪资。

  • 1、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工资基数的21%,员工自己缴纳工资基数的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9%,员工自己缴纳2%外加3~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2%,员工自己缴纳1%;
    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
    0.5%,员工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
    0.8~1%,员工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8%,员工自己缴纳8%(各地情况不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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