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后一个房东和我签了分租合同,原来的房东和他的合同与终止日期不符,我不必承担

2020-03-06 12:0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其次,如果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转租合同符合合同性质。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张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虽未经出租人同意但这并不发生改变转租合同性质的后果,亦属诺成合同,该转租合同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生效,因此,该转租合同为有效合同。
    只不过该生效的转租合同的效力随着出租人对原租赁合同是否行使解除权而发生变化。根据《合同法》中的的规定,发生非法转租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笔者认为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时,转租关系依然存在,转租合同当然有效。
    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原生效的转租合同只不过随着出租人解除合

  • 1、如果房东不同意转让,直接收回房子,那么转让费应当找转让人要求返还。

    2、《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由上述规定可知,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那么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这种情况下,”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受让人“已经交纳给”转让人“的转让费,应当要求”转让人“返还,而不能要求房东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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