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一万多元钱,那时因为信赖不让他借钱。 现在还钱的话,人就消失了,没有电话,也没有消息。 现在只有聊天记录了,走法律这笔钱可以还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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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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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
合同和
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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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因此对于离婚时对方拿出的欠条,对于其所标明的债务如何承担的,可以依照上述情况分别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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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