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信用卡借给别人了,但是只印了五千日元左右。 找不到借钱的人。 我借了一万多日元还了信用卡,但银行起诉了。 剩下的钱现在还拿不出来。 我们该怎么办

银行
2020-03-06 14:1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找不到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你要注意诉讼时效,过了诉讼失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 依据《婚姻法》准予离婚所确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笔者认为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在何处,夫妻之间的各项义务也就更加无法履行,夫妻关系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何夫妻感情。
    如果该类案件只要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时间在一年以上,建议应当准予离婚。
  • 信用卡逾期后的补救措施:

    1、持卡人应该及时还清所欠的款项;

    2、如果是因银行方面的原因,或其他无恶意拖欠信用卡还款的行为造成信用卡还款逾期,持卡人可以向银行申请个人异议处理进行消除;

    3、要提醒广大持卡人:如果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千万不要想着销卡来清除。

    4、法律规定:从2012年开始,央行出台对信用记录保存时间的新规,根据规定,个人信用记录的保存时间变更为五年。这意味着持卡人如有不良记录,五年以后,不良记录自然就会被新的记录所覆盖了。因此,产生不良信用后最好的办法是继续用卡并保持卡片的长期良性使用,才能通过未来的良好信用交易还个人信用记录以“清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