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14年3月21日,我朋友在小贷公司贷款担保了一笔钱,承诺三个月还,三个月后沒有还上,一直到2015年8月,该企业提起诉讼贷款人与我,像这样的事情,我都必须负责任吗

2020-03-06 14: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 自从1979年出现P2P概念,并将小额信贷和互联网技术相连接以来,P2P网络借贷逐步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并于2007年正式进入中国。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出现井喷式发展,在一年之内由最初的几十家增长到几千家,从而不仅实现了数量上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得到扩张。
  •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1、小额贷款申请书(一式叁份)
    2、户口本复印件(一式叁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4、租房协议或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叁份)
    5、工商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6、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式叁份)
    7、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1-2页一式叁份)
    8、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复印纸,同时需出具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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