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是农村户口 ,现在宅基地要拆迁了, 我父亲是户主,父亲还有两兄弟都还没分户,请问我父亲的两兄弟可以得到补偿吗

2020-03-06 14:5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不能享受产权(家庭成员协商约定只对内部有效),父母百年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的,子女都可以继承,如果只有宅基地,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
    其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
  • 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被强拆要看使用性质,宅基地不得用于开发商做地产,不得买卖,只能在本集体内使用,当然宅基地流转是可以的,但是要相关文件批准,你查查看执法部门有没有违背就可以了。
  • 已分户的子女,仍然有继承权。
    子女分户单过,是很正常的,与是否具有继承权无关。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不能享受产权(家庭成员协商约定只对内部有效),父母百年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的,子女都可以继承,如果只有宅基地,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
    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