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兄弟单纯运送缅甸人去中国本土打工,过了一个多月的昨天,拘留所的教官打电话叫来了律师,说要长时间拘留! 事情那么严重吗?他必须这样监禁? 家人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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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的时间内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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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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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多长时间,与是不是贩卖毒品之间,毫无关系。
一、刑事拘留,不是一种惩罚措施,正常情况下,14天,最长的期限是37天;
二、如果是刑事立案的,拘留期限到后,可以转为逮捕,也可以转为取保候审;
三、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措施,处罚过后,事情就结束了;而刑事拘留不是,它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案子最终还要由法院来审判,最后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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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