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旅行社的经营者;我是酒店的一部分,在突发疾病和疾病的死亡过程中,接待人员没有与客人签订旅行合同,我想咨询我公司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2020-03-06 18: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旅游局范本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旅行社的合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的义务(条例第39条1款);
    2、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应当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救助义务)和报告义务(条例第39条1款);
    3、告知游客如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不如实提供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8条);
    4、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必要的提示义务、救助义务(旅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14条2款);
    6、游客滞留时报告、提供信息的义务(条例第40条);
    7、如实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的义务(条例第24条);
    8、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违法义务(条例第26条);
    9、出境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义务(条例第30条);
    10、安排合法导游或领队的义务(条例第31条);
    11、业务委托、转团、拼团要征得游客同意的义务;
    12、变更行程的事先说明义务;
    13、提供质价相符的标准服务的义务;
    14、投保责任保险,提示游客购买意外保险的义务;
    15、不得擅自安排另付费项目以及增加购物次数的义务;
    16、后合同义务(基于诚信原则,协助购假索赔);
  • 旅行社赔偿标准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赔偿试行标准》规定:  
    1.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的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2.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3.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4.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5.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6.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7.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全部费用。  
    8.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9.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10.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11.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12.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的30%违约金。  
    13.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  
    14.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15.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订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16.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因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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