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间大门房,合同期为三年。 但是想在合同期限内出租的时候,房东也许可出租。 但是,现在有人出租,他突然提高房租,我想问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2020-03-06 18:3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上面两条都只是说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也就是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承租人无权向抵押权人提要求。
    但是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效力只及于承租人和出租人,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出租的时候出租人就已经向承租人言明了的,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 一、如果甲方同意承租人乙方转租房屋,你需要注意房屋转租后的用途、以及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
      
    二、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第一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是由乙方与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不需要与新的承租人签订合同。
      
    四、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后,就同时存在两份租赁合同(一份是甲方与乙方的合同、一份是乙方与新承租人的合同),如果就房屋租赁事宜发生争议或纠纷,三方各自按合同约定处理。
      
    五、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乙方的擅自转租构成违约,甲方可依法解除与乙方订立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因甲方不同意转租而在租赁期限之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也构成合同违约,也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甲方也同意与乙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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