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板欠我工资。我来自南通,我的老板来自扬州,我的工作地点在宁夏。我应该在哪里和他仲裁

仲裁
2020-03-06 18:5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下,通常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进行劳动仲裁和拿回工资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性,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不表示就一定可以拿回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来说,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工资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拿回的工资会打折扣。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