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俩闹离异!两地分居了一年多!他還是不愿意!她说他发生变化要我给他们机遇!如今又在一起了!可才在一起十几天!我也又想离了婚!该怎么办

2020-03-06 23:3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俩可以先就两位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如果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愿离婚。
    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 建议通过协议离婚,这是离婚最简便的途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离婚以感情是否破裂为判断标准,不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对方不同意,一般第一次法院不强判,间隔六个月后需要再次起诉。彩礼如果结婚时间较长或已经用于消费,不再支持返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