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你一件事。 和男朋友分手,他应该用我的信用卡,他现在还不能去,不还,我没钱还他,他不还,以后银行起诉和我有关系吗?

2020-03-07 00:2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欠银行钱被起诉后没钱还,银行会申请法院查封借款人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之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为此建议:
    一、主动与银行商谈,说明难以还款原因;借款人一旦因为失业、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时,在最后还款期到来之前,最好主动跟银行打电话联系,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并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
    二、偿还部份欠款本息,表示良好还款意愿;筹集资金,归还部份贷款本息,表示良好的还款意愿,争取银行谅解并同意分期还款,一般情况下,就不会形成不良记录;
    三、签订分期还款计划;按时守约还款。当银行看到借款人的主动表现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记录,基本上会同意分期还款,并会同借款人商定双方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延迟期限、利息折扣、每月还款额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保证要按约定还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因为在该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是你,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银行只会找你要钱,要求你承担责任,你是不能抗辩说信用卡不是你使用的,你将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本身就是错误的,您需要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风险。建议您想办法还款,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3、您可以在还款后,向你朋友追偿。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依法起诉维权: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建议还是保全,因为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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