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住房不足,申请公共出租住房(四人)。以丈夫的名义,现在我们离婚了,我们能把他的公共出租住房改成我的名字吗?我没有房地产,离婚也没有住房。

离婚
2020-03-07 06:4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即属于有效的,名字瑕疵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一)夫妻要离婚,一方对另一方有家暴。
    (二)另一方可以带着证据,向一方户籍所在辖区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一审法院审理离婚案后,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即然有家暴的证据,一审就判决离婚。
    并且判决有家暴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四)如果有家暴的一方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会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一般三个月内审结。

  • 1、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
    具体的过户流程有: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到交易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取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房产过户,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产证。
    3、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就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达成了协议的,通过民政的部门办理的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了。这时房产的过户需要的资料有关于房产的分割的离婚的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的财产的归属的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