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自身身份证件给亲朋好友办了储蓄卡,結果那个人违法犯罪被捕,但我当时办时并不知道,我想问一下这一件事有危害吗?以及别的储蓄卡资产有啥危害?

其它
2020-03-07 08:0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银行卡时,银行只审核银行系统的征信记录,不会审核公安系统是否有案底。银行卡办理:所需证件:只需要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户口簿、护照、军官(警官)证办理流程:
    1、银行卡必须要带上身份证,因为初次办卡的时候,卡里都需要存一些钱,一般最低是10元左右,办卡还需要10元左右的费用,因此带上身份证和20元(或更多)的现金,去当地的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2、进去之后会看到大堂经理,大堂经理一般会询问你需要办理什么业务,你只要告诉需要办银行卡,大堂经理会拿出相应的表格让你进填写。
    3、一般稍大的网点都会有排号机,排号后人们就不需要站着排队了,只要等着柜台喊号就可以,到排号机上,点击自己需要办理的新开卡业务,取出纸条,上面会显示你排的位置以及前面有多少人在等待。
    4、柜台喊到号时,到柜台处,将填好的表格和身份证交给银行柜员,办卡的时候会需要签字及输入密码,密码为六位数字,设置后之后自己要记住,这就是以后的取款密码。
    5、全部办理完成之后会得到一张银行卡,如果同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会同时得到一张密保卡或者一个U盾。带上这些东西及身份证离开就可以了。
  • 这个看问题的程度,严重就涉嫌犯罪。这个涉嫌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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