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盆友我出借他六万块钱 偿还时间是2016年1月4日 但是到今日他也没有钱还给 都没有贷款担保人 他户下都没有资产 这样的事情下我想要提起诉讼他 也有实际意义吗

2020-03-07 08:3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抵押担保的,则借款人没有钱还款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合同,请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如果是一般担保,则只能够先到法院依法起诉借款人然后在起诉担保人,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请求还款,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将借款人一并作为被告起诉。
  •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再找借款人追偿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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