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交代担保人和债务人一起起诉,可以要求法院只执行债务人吗

2018-09-13 10:09: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在担保合同(保证人,区别于物权担保)有效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的,法院经过对债务人强制执行之后仍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的债务,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前述为一般担保的情形);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诉讼后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财产。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或共同担保人(相应份额)进行追偿。

  • 1、实现抵押权的诉讼,民事诉讼法上称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属于给付之诉。
      
    2、诉讼请求应当写为:申请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某项抵押财产用于清偿债务人所欠债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如果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剩余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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