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5岁小孩患上川崎病在门诊所错诊为发烧感冒医治了7/8天不见转好门诊所归还用了地塞米松,当误了到医院体检的分辨造成去医院十几天不可以诊断,我想问一下门诊所有义务吗,假如有义务我该怎么办,必须搜集哪些直接证据呢

其它
2020-03-07 11:0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误诊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
    若当时没有明确诊断的,属于误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误诊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而且医院随便说下,都可以推卸责任,别说耽误病情了。
    医院误诊,可以索赔, 跟医院打官司,很麻烦,因为在医院在做所有有风险的事情前都会需要病人方签字画押,再出现任何问题时,医院都不负责任。
  • 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