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欠工资是我给工人打的电话,我没拿到钱,三包老板没给我,工人去教我,告诉我该怎么办

2020-03-07 13:3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资调动岗位,变相降工资,如果收集到证据之后,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而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首先拖欠工资如果走法律途径,快点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慢的以劳动争议纠纷提起诉讼就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个时间就要久一点。
    其次,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这个会更快一点,一般劳动监察大队还是受理比较快的。
  • 没有欠条,若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有完整的证明链条和证明力,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但要注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期是3年,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诉讼。
    超过3年,债务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